深圳小產權房的產權年限長短有何不同
更新時間:2018.01.16 10:57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對于房產產權問題一直是很少人關注的一個話題,通常情況下人們更加關注的是房產的位置、價格、保障和福利待遇等,而對于40年房產權限、50年房產權限、70年房產權限理解上都是一樣的,中國人根深蒂固的一種思維是買房就是一輩子甚至是永生永世的享用,對于深圳小產權房的40年產權有人提出疑問,商品房是70年的產權,而小產權房只有40年,那么當40年過去之后房產歸屬又是誰的呢?
01、什么是房屋產權?
其實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物權法》的保護,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因為根據我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根據土地規(guī)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xù)使用權。也就是說這個房屋產權使用年限主要是由土地使用權決定的。
02、什么大小產權房及區(qū)別?
我們常聽到的小產權房其實一直是我們老百姓的慣口,沒有法律意義上面的稱呼。
①小產權房就是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就是咱們農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一般情況下不是本村的市民不能購買,不過像一些山區(qū)拆遷戶給予照顧還是常見購買。這些建房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一系列的費用,手里面拿的產權證也不是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的,大家也把這個叫“鄉(xiāng)產權”。
②除了宅基地也包括在集體企業(yè)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各類農業(yè)園或養(yǎng)老院的別墅。現在由于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因此也出現用于商品住宅開發(fā)的違法建筑也屬于小產權房。
③還有一類小產權,大家比較容易忽視的,就是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guī)劃功能開發(fā)或使用,并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
因為沒有國家發(fā)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以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而相對應的大產權房就是我們購買的普通商品房,由國家頒發(fā)產權證,年限一般都是40年產權、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
大產權房可以進行抵押貸款,最高為房屋評估價格的七成,但是小產權房在一般的商業(yè)銀行都是無法抵押的,不過有一些鄉(xiāng)鎮(zhèn)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可能會認可小產權房的抵押。小產權房無法獲得商業(yè)銀行抵押認可的最大問題在于,土地是屬于集體所有的,一般情況下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村集體之內轉讓。
因此說大產權房有證,小產沒有證,如果一旦拆遷大產權房更有利一些,容易獲得拆遷補償款。同時因為貸款和購買交易的限制,所以在能夠支付大產權的經濟基礎上就選擇大產權房,選擇深圳小產權房時候還需要謹慎。還建議大家在選擇大小產權房時候也應該留意一下當地的政策,關于最新的實施方案多做一些關注和咨詢當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