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哪些小產權房可以購買?
更新時間:2017.11.02 11:01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中國的特有的房產類型,對于小產權房,我國法律也做出了各類規(guī)章條例。那么在我國,在深圳小產權房的購買上,哪一類型的小產權房才是值得人們選購的呢?
"小產權房,一般是民間對可以自由流通的合法商品房之外房屋的俗稱。"從全國范圍內來說,按照通常的理解,小產權房僅指經批準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村民住宅。
而深圳存在大量歷史遺留建筑,俗稱"小產權房"。數(shù)據顯示,深圳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總計達37.74萬棟,約4億平方米,占深圳建市以來建筑物總面積的43%。而租住在這些小產權房內的人口約737.87萬,占深圳總人口的56%。
2004年,為解決"無地可用"的困境,深圳以城市規(guī)劃"全覆蓋"的方式,將特區(qū)外260平方公里土地轉為國有土地。深圳在過往這些年里,依然有大量的土地沒有完成相應的補償或者返還手續(xù),實質上仍屬于村民個人、村集體或股份公司所有。
政府提出的收儲100萬套農民房進入租賃市場并不能給小產權房合法化提供契機,首先市場不會允許這么做,因為深圳的小產權房體量較大,而且深圳的市場對全國影響也很大,但可能會存在有些小產權房業(yè)主企圖鉆空子等問題,這就需要政府在執(zhí)行中尤其注意制定執(zhí)行細則和嚴控實際執(zhí)行工作。
北京的小產權房原本就不受法律保護,所謂的買賣,其實就是使用權的轉讓。據規(guī)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所以,不管是買什么性質的房產,首先要看的就是房產證,只有有房產證的房屋才有合法上市交易的權力。
購買北京的“小產權房”會給購房者帶來許多不利和風險:一是很難在市場上流通;二是很難保證購買合同的實現(xiàn);三是購買鄉(xiāng)產權那樣的小產權房無法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這樣無形中會加大購房人的資金壓力,增加購房風險。
小產權房的出現(xiàn)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北京的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fā)證,不受法律保護。
房產權是擁有房屋產權的憑證,但是由于小產權房買賣并不合法,所以無法獲取房產證。這也是意味著購房者并沒有房屋產權,法律也不會保護購房者的權益。
對于小產權房來說,我國規(guī)定鄉(xiāng)產權房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xù),就是合法建筑了,我國的法律是允許鄉(xiāng)村集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的。
近日,國土資源部再次重申小產權房不得通過不動產登記合法化!但實際算來,用來一次性付全款的金額足夠付大產權房的首付了,那何不選擇大產權房,即安全又有保障。下面我們給大家詳細分析小產權和大產權!
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稱的稱謂。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的,所以叫做“鄉(xiāng)產權”,又叫“小產權”。
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fā)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分為3種
1、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非本村的市民不能購買。
2、在集體企業(yè)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3、各類農業(yè)園或養(yǎng)老院的別墅。
大產權房
由國家頒發(fā)產權證的叫做大產權房,包括40年產權、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我們平時購買的普通商品房,都屬于大產權房。
區(qū)別
1、大產權房有五證,受法律保護,有完整產權。小產權,沒有五證,不受法律保護,只有部分產權。通俗了說,就是大產權有房產證,小產權沒有房產證;
2、大產權拆遷有補償,小產權沒有。也就是說,如果政府要拆遷房子,小產權業(yè)主基本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3、小產權房屋質量沒人監(jiān)督,存在安全隱患,而且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以外,入住后的物業(yè)管理也極容易出現(xiàn)問題;
4、小產權由于沒有正規(guī)的產權證,不能作為抵押或上市專賣。而且小產權房不能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所以不可以辦理抵押等他項權利,也就是說,買小產權房不能貸款,只能一次性付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