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產權房遇拆遷為何無法獲得補償?
更新時間:2018.01.22 15:40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目前,房產經濟逐漸淡化,從08年到16年是房價飆升的一個黃金段,在17年逐漸出現(xiàn)緩和和平衡狀態(tài),2018年深圳小產權房價格依舊在增長、全國房產房價依舊下跌,對此中國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講到,改變政府作為居住用地唯一供應者的情況,需要根據確定房產產權、符合國家土地和城市規(guī)劃的前提下通過合法的方式開發(fā)經營性建設用地才是促進國家經濟發(fā)展的重要舉措,對于哄吵房價勢必會影響市場經濟。
對深圳小產權房經濟的改變,需要政府了解居住用地唯一供應者的情況,研究制定權屬不變、符合土地和城市規(guī)劃條件下,非房地產企業(yè)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完善促進房地產健康發(fā)展的基礎性土地制度,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這一則消息可能很多人都以為是小產權房即將轉正,事實上是國家對多渠道供應地的調整和小差去年發(fā)涉及違法用地,在法律上并不受保護。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而是由鄉(xiāng)政府或村委會頒發(fā),所以叫做“鄉(xiāng)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
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fā)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風險一、缺少“五證”
所謂“五證”是消費者取得房產證的先決條件,即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包括城中村改造在內的房地產項目,如果沒有“五證”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盡管“小產權房”一片熱銷,但眾多業(yè)內人士卻認為,“小產權房”存在諸多風險,大的問題就是沒有產權,不受法律的保護。
風險二、拆遷難補償
小產權房,除了不能辦理房產證外,那些“便宜房”實際上屬于在政府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違章建筑,如果和國家的規(guī)劃相沖突,還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業(yè)主也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風險三、質量難保證
可怕的是,房屋質量沒人監(jiān)督,一些開發(fā)商為賺錢會偷工減料,存在安全隱患。這類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開發(fā),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以外,入住后的物業(yè)管理也極容易出現(xiàn)問題。
風險四、配套不完善
小產權房幾乎都沒有暖氣、天然氣等配套設施。而且將來一旦出現(xiàn)糾紛,可能連水電都沒有。
風險五、遺贈也麻煩
小產權房由于缺乏產權,未來在遺產繼承時也會遇到許多麻煩。借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名義,是“小產權房”目前普遍的運作模式,具有打擦邊球的性質。一位業(yè)內人士還透露,因為沒有辦理相關手續(xù),所以這種房子房價一般都很低,有些開發(fā)商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一旦清盤,兌現(xiàn)不了承諾馬上撤離,后續(xù)引發(fā)的許多麻煩都甩給購房者。
風險六、小產權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轉賣
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都不是個小事,甚至是父母和自己2代人的積蓄,所以在購買之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從購房者的角度來說,購買小產權房雖然價格便宜,但是產權狀況存在很多問題,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因此,有意向購買小產權房的購房者需要自己對風險和收益作出選擇判斷,作出正確的決定。